07th Expa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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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好問題呢 因為殺害的定義被區隔了,就能突破"全都無法殺害"這點 "殺害"必先經過"傷害","傷害"無需經過"殺害" 但是不行呢!完全不行!我還是想推翻7488的最後一點 所謂的殺害是指"以能將目標造成致命傷致死的"方法為主 而傷害就有分無心傷害與有心傷害 無心傷害可能是某人與嘉音接觸後不小心滑倒還怎樣而把樁刺進嘉音胸口 這樣對方一定也會在身上留下嘉音的血跡,由其是手的部份 可是當時鍋爐室內只有倒躺的嘉音所留下的血 地板上沒有多餘散佈的血跡,通往裡院的後門把手也沒發現血 當時還是下雨天,如果是全身沾滿人血的兇手一定也會在地上留下血 對於一個無心傷害而只是想逃的人來說,也太過小心了吧? 但相反的如果是"有心傷害"就完全說的通了 當時嘉音進入鍋爐室內是一片黑暗,光就這點來說潛伏在鍋爐室內的犯人就已經掌握先機 只要嘉音把門打開從室外透近的光線就會照出身影,躲藏在暗處的犯人並能馬上給予襲擊 無論是直接把樁插近胸內,還是先用別的方式牽制嘉音在打入樁都行 可是這樣已經觸犯到"全都無法殺害"這一點了 如果只是小小的惡作劇用美工刀劃人皮膚那還算的上是傷害 但不會有人離譜到把樁插近別人胸口吧?這已經不是傷害而是"殺害"了喔 關於偽造方面我也有思考過一個結論 但看了前面幾位有提到的"十七人"說就遲疑了一下 畢竟我是以"十八人"為基礎做思考,但如果真的變為"十七人"那就能推翻掉之前的結論 所以這方面還是容我先玩完EP4吧 [MOD_PUSHPOST_USE] ( ゚∀゚) <如果是兇手有意殺害嘉音 但不知道只讓他陷入假死狀態 [color=#EEAA66](11/04 00:52 by 無名氏)[/color] ( ゚∀゚) <之後南條發現這件事 再判斷死亡讓大家把他當屍體使他無人幫助而死呢 [color=#EEAA66](11/04 00:52 by 無名氏)[/color] (・∀・)y━・~ 那麼南條就是"共犯" [color=#EEAA66](11/04 01:00 by 無名氏)[/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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