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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1474509556489.jpg - (65 KB, 640x360)
65 KB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09/22(四)09:59 ID:yHG7HKe6] [舉報] No.71606  
島民a夢救我

目前剛做不滿三個月的工作 可以隔天說我不幹了閃人嗎?

勞基法是可以 但錄取當天有簽合約說要3個禮拜前先講

真的隔天消失 甚至當場走人 這合約都還成立嗎? 謝謝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09/22(四)10:31 ID:Wdm6f63c] [舉報] No.71607   
可以直接走人
契約與法律牴觸是無效的
只是把場面弄難看的話你自己也麻煩
能夠更圓滑的處理會比較好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09/22(四)16:30 ID:1F//Wfo6] [舉報] No.71608 1推  
>>No.71607
那再請問一個
說沒有滿三個月要扣三千薪水
當初計約有說
但是三千很多實在不想被扣
這能申述嗎
謝謝
無名氏: 拿出勤紀錄跟薪資明細去勞動處申訴 你當初進去的時候還傻傻的讓他坑 看到這種鬼規定還去上班 (rsueJUlA 16/09/22 17:4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09/23(五)01:03 ID:Zlu6Y2w6] [舉報] No.71614   
跟他拚了啦
上法院跟他耗
一直上訴上訴上訴煩死他
他老闆你小咖拚個魚死網破
你只是微不足道小小的損失
就能搞掉他珍貴的時間跟整個公司名譽
整個爽翻了不是
越是高位越怕不要命的小卒
氣勢給他直接出來老闆包準屈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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