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附加圖檔[]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 如果版面運作失常或是發生鬧版筆戰等情況,請 [回報] 管理員處理。

檔名:1481856413433.jpg - (550 KB, 1280x1953)
550 KB沒想到一例一休跟我有關係... 名稱: 無名氏 [16/12/16(五)10:46 ID:IRKrmOoc] [舉報] No.72695 8推 
一開始想說一例一休或是什麼全面周休二日跟我沒關係,一來公司不太會乖乖遵照勞基法,二來我們是輪班制度。

但沒想到明年開始的一例一休對我們輪班制度產生重大衝擊...

以往輪班制度下,只要有人出來上班達到每天的人數需求,且不連續上班七天就行了。不同班別的人有事不能出來或是要請假,他們要怎麼排、怎麼交換加班日都無所謂。

現在變成<例假>那天絕對不能出來,而且即使是<休息>日也盡量別出來,因為這兩天的加班費比較多,特別是前者還要多補一天假給勞工。至於<休假>日加班比較便宜,所以一定要出來。

然而原本是做三天休一日的日子變成因為要遵照政府規定,所以變成可以做四天/五天/六天才休一日...而且每七天就有一天是例假日,那天也絕對不能出來,休息日則是要看情況。

一例一休制度下,非但加班變多了,而且變成很難跟人換加班,加班日變成非常死,幾乎沒有彈性空間。
無名氏: 還不快蟹煮榮恩 (x6OR.yis 16/12/16 13:20)
無名氏: 這只能說你公司比你想像中的更守法 (R/pYecqE 16/12/16 13:32)
無名氏: 這下你就知道喊二例的有多智障了 (G.vsRmM. 16/12/16 19:21)
無名氏: 二例智障?一例一休這屎好吃嗎
(N4AdPvtI 16/12/16 20:37)
無名氏: 時代謊言一例一假有加班費有補休,補休又可調移又可換錢更彈性合理.怎不來嘴.今年不少人得了綠盲症 (N4AdPvtI 16/12/16 20:38)
無名氏: 1.33變2.33叫沒漲,你學的數學真前衛 (gur.XSiw 16/12/17 03:01)
無名氏: 綠衛兵辛苦了 記得每天都上班不要休假喔 (CMegyxbE 16/12/18 18:19)
無名氏 : 7 (Z.FH0Sg6)(17/03/19 23:55:39)
沒進步勞基法爛版本三讀通過.心情很差了還看到法盲 名稱: 無名氏 [16/12/16(五)15:02 ID:ZyqFm/iE] [舉報] No.72697   
 檔名:1481871777410.jpg - (55 KB, 600x450) 55 KB
哀…原來職業版也有法盲...
例假日是舊法東西說得好像本月才制定新法條.12/6三讀新增是『休息日』
不知你公司如何排班.我舉我看到
一天兩班兩週14天一週作四天一週作三天,七天84工時.變形工時調排減一週40所以雙週只加班4時(月薪制的一小時1.33倍加班)
如果12小時班有兩小時算休息時間,雙週才70工時
但我舉的那公司10+2時都算是有薪工時.勞基法沒禁止休息時間列為有薪時間
原po去找會計師與律師問,回你這樣排班與規定不觸法,記得學鄉民請板上所有人吃雞排
【又轉彎】勞動部改口 休息日加班9小時起照加給本薪 名稱: 無名氏 [16/12/17(六)11:13 ID:SfrZOVeo] [舉報] No.72709 3推  
 檔名:1481944414114.jpg - (145 KB, 640x775) 145 KB
【又轉彎】勞動部改口 休息日加班9小時起照加給本薪
《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下月實施,勞工若在休息日加班8小時,除本薪外,每小時可加領1又1/3到1又2/3倍不等的時薪。但勞動部昨證實,勞工休息日如加班逾8小時,第9到第12小時,將只有加班費沒有本薪,遭立委和學者質疑,「哪有做越久領越少的道理?」勞動部今天下午宣布政策轉彎,休息日工作第9小時起,也比照平常日加班要照加給本薪,再加給加班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1216/1013909/
無名氏: <立法是不能一次到位做到好嗎!?e04!法規越修越爛 (SfrZOVeo 16/12/17 11:14)
無名氏: 官員都是高級菁英沒加班過,怎可能知道普通勞工有那些問題 (uot8029s 16/12/17 11:57)
無名氏: <我比較好奇是新法第九時以後要給本薪,是依據勞基法那一條.有誰能來釋疑 (SfrZOVeo 16/12/17 12:13)
1.33變2.33? 名稱: 無名氏 [16/12/17(六)12:05 ID:SfrZOVeo] [舉報] No.72710 2推  
 檔名:1481947524592.png - (227 KB, 509x596) 227 KB
2016-12-17 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官員前天在立法院備詢時還堅持,休息日加班第九小時以後不用加付本薪,昨在外界質疑聲中又改口要給本薪。勞動部次長廖蕙芳表示,休息日加班費前兩小時是一.三四倍,第三小時至第八小時是一.六七倍

…你說的2.33倍在那裡? 12月6日通過新勞基法的基本工資休息日加班費計算式快列出來給大家看啊!
週四週五勞動部次長的話,裡面沒有2.33倍這數字.
進擊律師邱顯智(今年時代力量新竹市候選人)嗆得很白,舊法超過一週40工時後面都是加班延長工時(再1.33倍以上),新法休息日上班工資也是再1.33倍以上.不同點是新法第六天休息日上班工資都是加班再1.33倍以上……這有什麼進步?

這加班費工資吃不到.樓上我已講有變形工時可以調排,最低兩週最高八週,用調排把休息日的再1.33倍工資打消.
你去檢舉你去告啊!違法證明?你提得出來嗎?
不給薪資單不違法,100家公司100種薪資單,目前法規只規定公司要對勞檢說明薪資結構。弄變形工條款一直調排工時來打消加班費你們是能怎樣…
無名氏: 綠社盟的張麗芬選舉就罵變形工時一定要廢.選後親民黨團那邊也提案要廢除變形工時 (SfrZOVeo 16/12/17 12:08)
無名氏: 蔣w安ㄏㄏ (oR1wOkGI 16/12/20 15:54)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12/18(日)17:50 ID:npnad6mk] [舉報] No.72732   
我比較在意怎麼分辨"休"跟"例"
本人餐飲業 休假不固定
假如本來排禮拜2"休"禮拜5"例"
結果禮拜4接到大單明天需要支援
那上頭會不退偷偷把你調換...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12/18(日)21:42 ID:Zf7Q1xxI] [舉報] No.72735 4推  
加班費試算系統
http://labweb.mol.gov.tw/

修法後的休息日加班費和你現在實際領的休息日加班費根本完全沒增加吧?
還是你的公司耍笨,算成"真2.33~2.66倍"?

>我比較在意怎麼分辨"休"跟"例"

勞資協商(笑
無名氏: <超智障的! 我用最低工資20008 一週40工時+週六4工時 (p.NWXk/6 16/12/18 22:27)
無名氏: <修法前167 元。修法後501 元。修法前是週六4小時工資被減去本薪 (p.NWXk/6 16/12/18 22:33)
無名氏: <一週4小時加班費減本薪。這算法根本是違法了。難怪官方不敢列明數學計算式 (p.NWXk/6 16/12/18 22:36)
無名氏: 雇主實施之工時制逾雙週八十四小時者,超過部分,應給付加班費(九十七年度勞訴字) (p.NWXk/6 16/12/18 22:40)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12/18(日)22:21 ID:p.NWXk/6] [舉報] No.72736 2推  
 檔名:1482070867785.jpg - (77 KB, 800x533) 77 KB
修法後的加班費試算系統 labweb.mol.gov.tw/
‧勞動基準法第32條: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休息日加班費:(4) 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3項,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46小時內)。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其工作時數不受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其工作時數不受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幹你老師!不受46小時限制!好大的後門!天災日加班費如何算-會不會影響到例假日-以後用突發事件可以無限時數加班?幹幹幹
無名氏: (*゚∇゚)凸爽爆了加班沒有46時限制+變形工時 以後每一週上六天 (4bWwifjQ 16/12/19 01:50)
無名氏: (*゚∇゚)凸搬出事變突發事件 政府兩萬元也開罰不了 (4bWwifjQ 16/12/19 01:51)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12/19(一)18:04 ID:XWdR7vgQ] [舉報] No.72745 5推  
我們公司快爆炸了
按照目前的法條解釋與規定
加班費的支出會比現在還要多
這麼一來公司應該會多請人

以前就是因為不想請太多人
所以才叫人出來加班
但現在加班改成這麼高而已又要照規定放假
乾脆多請一些人好了
反正勞基法規定月薪最低21009(明年實施)
這一點錢公司出得起

以前公司沒在怕勞基法的時候
都叫人月休兩天~四天
還要簽自願連續上班七天的志願書
更別說以前進出公司不需要刷卡
所以下班刷卡後那些可憐的工程師再進來繼續工作
無名氏: 我看你連公司加班費都不知多少吧.這新規定還沒公告(全國法規資料庫)所以解釋尚未拍板 (mzeNkfv. 16/12/19 20:19)
無名氏: 加班9小時起要不要加給本薪.勞動部自己兩種說法了 (mzeNkfv. 16/12/19 20:20)
無名氏: 以前解釋是上班超過12天就觸犯例假日...七休一是今年七月八月重新解釋 (mzeNkfv. 16/12/19 20:43)
無名氏: 這啥鬼公司 (Gs6gzJ6o 16/12/19 21:52)
無名氏: 為什麼現在怕?以前不怕?現在還是重罰2萬,資進黨怕勞檢惹民怨,更是提案凍結勞檢預算 (Q2npJRg6 16/12/20 00:10)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12/19(一)20:39 ID:mzeNkfv.] [舉報] No.72747   
>No.72709 No.72710
加班第9小時起給本薪 以後最貴的加班是超過八小時...如果搞一小時換一小時
一日十時六天四周總240時
240時-四周正常工時=80超時
21009÷月30天=一時87.5元
80×87.5元=7000元超時費
四周到一個月工作240時勞工薪資不到3萬很物美價廉...南部幸福城市流行起來...反正被地方政府判定違法『重罰兩萬』...有關係就沒關係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0]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