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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名稱: 無名氏 [17/12/07(四)12:37 ID:M5Fs21iI] [舉報] No.75575 1推 
在工廠當送貨司機 結果椎間盤突出 要休息一陣子
我原本打算直接辭職 但後來想想乾脆一直請病假 直到被資遣 這樣是否可以領資遣費?
無名氏 : yes (YnW6qtkg)(17/12/07 15:52:11)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12/07(四)18:40 ID:x1ZK9BT.] [舉報] No.75577 2推  
 檔名:1512643232326.jpg - (93 KB, 800x593) 93 KB
老闆也可以等一個月之後直接解雇你 而且還不需要發資遣費

第1條 本規則依勞動基準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無名氏 : (*゚∇゚) <不過你的資遣費如果沒超過你一個月工資折半 大概一個禮拜後老闆就會直接送你走 (x1ZK9BT.)(17/12/07 18:53:17)
無名氏 : 你參照這篇乖乖去申請職災假更好,有的慣老闆會覺得你身體沒法操了就解雇你,反而更快拿到資遣費 (VGrSRA/w)(17/12/07 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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