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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KB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3/20(三)20:19 ID:5CP3oLOo] [舉報] No.77086 1推 
我不確定問題該發在本板或法律板,總之不行再轉文

一開始就如同常見的勞資糾紛,
老板縮小公司規模,打算改成只有老板夫妻自己做的小型工作室
卻不對員工發非志願離職證明跟遣散費(扣掉兼職的親戚,正式員工其實也只剩我一個),
只叫我趕快找工作,扯什麼只有自願離職跟自願無薪留下的鬼話。

不過我想問的問題可能稍有不同,
就我側面了解,老板債務恐怕千萬等級,短期的確很難出的起遣散費,
而就我個人的立場,暫無經濟問題,遣散費之類的其實不太重要,
倒是對需要找工作,短時間找不到就打算進修學新東西的我來說,
非志願離職證明是一張活棋,能得到這張紙才是最重要的。
只是遣散費跟非志願離職證明就是綁在一起的東西。

目前網路上查到的遣散費資訊,分期應該是沒問題的,
問題是分期的細節是否能藉由勞資的協議自定,或是法律綁死規定,
我是希望盡量提出對老板有利無負擔的分期版本,畢竟這部份不是我在意的,
讓他甘心拿出非志願離職證明才是我的目標。

當然我仍會去找勞工局正式的律師咨詢服務(最近一次是週五),
寫在這邊,主要希望能有對問題初步的釐清,
去作咨詢時才能更快進入情況,有效率的解決問題。

我想應該有人會質疑我的想法,
其實我也對曾經尊敬的人變成現在這副德性感到失望,
不過身上賴以維生的技能的確大多由老板夫妻教來,
事已至此,我只想好聚好散。
無名氏 : 希望你該拿到的錢就拿,通常老闆寧可被罰好幾筆錢也不給..希望有好消息 (Cl/I5uH.)(19/04/06 16:29:0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3/20(三)20:43 ID:7y/PZWiI] [舉報] No.77087   
台灣老闆,什麼都是假的,早點找工作才是真的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3/21(四)01:05 ID:If5qtMs2] [舉報] No.77088   
>>No.77086
你沒有"非志願離職"就沒有"遣散費"

除了他開之外,還有勞工局開
狗"失業勞工離職證明申請表"

這連結是台北市的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C30ECD2C9D31116&sms=B81E4E16FE8825B0&s=1169AFCE35CF205D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4/05(五)21:03 ID:QYtOnHt.] [舉報] No.77104   
你是在大同區某公司做廣告設計嗎?
有誤請包涵,因為你的遭遇跟我認識的一個人一模一樣。
而且我知道他會上島。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4/06(六)16:58 ID:UD7nLdks] [舉報] No.77105 5推  
給你那張證明帶來的麻煩不是區區員工可以理解的
是說現在的勞工都是偽君子嗎
嘴上說著尊敬好聚好散
實際行為卻跟小人沒兩樣
無名氏 : 麻煩明明是資方先造成的,該拿的不拿才虛偽 (XNz3tKaM)(19/04/07 07:57:53)
無名氏 : 上面說的不對,老闆向來是直接不想給的真小人 (IcZZNDk6)(19/04/07 18:54:33)
無名氏 : 嗨 慣老闆 (GmjHbmFE)(19/04/08 00:29:51)
無名氏 : 員工離職好聚好散,該給的就應該給。而不是我老闆要你共同時艱,來秀下限的嗎? (vRFJBpaw)(19/04/08 01:47:18)
無名氏 : 連法都不守就是犯罪者,犯罪者在靠邀三小,智障 (qhBYJQCM)(19/04/12 20:28:04)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4/07(日)04:04 ID:2ycx4XbE] [舉報] No.77108 3推  
>>給你那張證明帶來的麻煩不是區區員工可以理解的
>>是說現在的勞工都是偽君子嗎
>>嘴上說著尊敬好聚好散
>>實際行為卻跟小人沒兩樣

給那張證明是守法的最基本底限
如果連最基本底限都做不到....
那就表示並不具備成為經營者的"格"
別再以經營者自居了 沒那個資質
無名氏 : 低端活該依法驅逐,你說是唄? (yxS12Xok)(19/04/12 21:51:33)
無名氏 : 依哪條法?說來聽應 (oVegx./Q)(19/04/13 04:23:10)
無名氏 : 會這樣亂類比 就證明真的沒有守法的基本概念 (oVegx./Q)(19/04/13 04:26:50)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4/07(日)10:49 ID:ORfAg1F.] [舉報] No.77109   
>>No.77105
好聚好散。一碼歸一碼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4/14(日)15:17 ID:tu3iXVio] [舉報] No.77113   
>>No.77108
別給老闆添麻煩是身為人的最基本底限
如果連最基本底限都做不到....
那就表示並不具備成為人的"格"
別再用我這種族的語言了 沒那個資質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4/14(日)16:00 ID:pgtiPdWw] [舉報] No.77114   
>>No.77113
別給老闆(違法犯罪者)添麻煩是身為人(奴隸)的最基本底限
如果連最基本底限都做不到....
那就表示並不具備成為人(奴隸)的"格"
別再用我這種族(奴隸)的語言了 沒那個資質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4/14(日)16:02 ID:pgtiPdWw] [舉報] No.77115   
>>No.77113
出生在法治國家真的是委屈你了
要是出生在不講法律的蠻荒國度你大概可以過得更好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4/14(日)21:50 ID:QNggdFmw] [舉報] No.7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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