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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
149189568091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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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動保法》修正案,虐殺貓狗最重2年徒刑、罰200萬元
名稱:
無名氏
[17/04/11(二)15:28 ID:7LwbgJ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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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50
推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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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重要的幾點
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動物,也就是說未來在遛狗時,飼主不能騎著機車,將繩子掛載機車上,讓寵物跟著跑,否則將開罰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除了販售、購買之外,新增「食用」、「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有犬貓成份的食品,也要開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不能持有比較麻煩一點,想幫埋都很難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1(二)19:11 ID:pO3rLT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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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51
推
那如果是騎著機車讓性奴隸跟著跑呢?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1(二)20:05 ID:ltZLAV5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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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52
推
他指的持有,是指後面的食品,「屠體、內臟或含有犬貓成份」是形容詞
也就是以後用處理屍體的名義拿肉就行,表面貓狗葬儀社私下餐廳
個人不太支持這條法律,該立的是寵物保護專法,而不是單指犬貓,但是這條法律至少改掉灰色地帶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1(二)20:12 ID:YT3YN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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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53
推
>>No.201350
機車遛狗啊…靠近山坡一堆都這樣做的,這條應該很難實行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2(三)13:45 ID:8sCxQ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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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54
推
白癡法條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2(三)13:51 ID:8sCxQ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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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55
推
這類的事情用衛生方面的法規就能封死了
一定要立法這腦子也不知在想甚麼
大概就是xx正義氾濫之類的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2(三)14:04 ID:DVAnCg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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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56
推
>>No.201355
以前寵物不算是生命
算是物品,所以虐殺貓狗只能用毀損罪去判,這還僅限於有主人的貓狗,要是虐殺流浪貓你根本拿他沒皮條
所以那堆人渣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去犯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2(三)16:09 ID:8buG8xE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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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57
6推
檔名:
149198459104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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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無名氏
: 各司其職
(DVAnCgOY)(17/04/12 16:15:19)
無名氏
: 相同的是兩邊都禁止虐殺
(DVAnCgOY)(17/04/12 16:35:30)
無名氏
: wwwww
(75YKLUL6)(17/04/12 23:05:27)
無名氏
: (*゚ー゚) <等吃狗肉貓肉兔肉不會被歧視再來談吧,虛偽台灣人
(81mA/Y2c)(17/08/09 18:30:35)
無名氏
: (*゚∇゚) <所以你有辦法對待陌生人跟對待親友一樣嗎? 按照你的邏輯你也一樣虛偽不是?
(CHtnMik.)(17/09/09 10:10:29)
無名氏
: 齊頭式平等
(mxnBMxe.)(17/12/07 20:17:1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3(四)08:22 ID:zxFDkt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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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60
推
>>No.201356
所以就白癡到弄了這法條
說真的有人吃流浪貓狗,是在處理外來種
真要管理請從飼主的部分下手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3(四)12:52 ID:uHxMnHq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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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361
推
三小啦
不能騎車的話會變成飼主被狗拖著跑好嗎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4/17(一)21:44 ID:A2ZRep6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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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376
1推
檔名:
1492436650849.jpg
- (3 KB, 120x144)
貓貓ㄘ香腸呼呼呼...
無名氏
: 對猩猩真友善,果然是動物版
(WgR8LskI)(17/07/28 20:00:25)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7/28(五)17:52 ID:9/0zq3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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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864
推
生類憐憫令
當年幕府因流行鬥犬,貴族們相當盛行,
德川綱吉頒布嚴苛的法令,「生類憐憫令」,不只禁止殺狗、鼓勵平民告密他人虐狗,還下令給全日本的狗編造名冊、花公家的錢幫狗建造房子,因此得到了「犬公方」(狗將軍)的外號
然後狗的地位比百姓的生命價值還高出數倍,狗坐車出門,還有大房子住,身份好比貴族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8/01(二)14:16 ID:cmiC9cs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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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898
推
>>No.201864
感謝火鳥讓我對德川綱吉的印象滿腦子犬裝幼女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8/05(六)21:00 ID:PcIoDT5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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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1936
1推
>>No.201350
不能虐殺,即是不要弄死就好。
這種偷吃香腸的,可以裝電網,電得喵喵叫。
無名氏
: 邏輯好差ㄎㄎ
(hBph31xg)(17/10/10 01:52:34)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8/09(三)12:42 ID:GbAElCx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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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62
推
>>No.201936
不能"虐"殺
代表虐待也屬違法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12/07(四)19:36 ID:eUQoGJ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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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2250
13推
>>No.201352
>該立的是寵物保護專法,而不是單指犬貓
誰跟你立寵物保護法?那有其他的法律會做,不是動保該管的
不單指犬貓,指寵物,那浪浪怎麼辦?
你大概不知道,今天你專指寵物,大概明天就會有人用野狗襲擊雞隻,為了保護財產的名義在自己野放山雞的地方把狗擊斃了
為了市民的安全與市區的整潔,把浪浪直接安樂死,或者是連安樂死都不用,就單純的...殺了
今天我們是為了保護狗,才會假藉寵物,不單是寵物狗,更要保護整個狗的族群
就因為牠們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而不是反過來,不是為了寵物,才假藉狗
>>No.201360
就因為不想讓這種事情發生才用寵物的點去保護整個狗的族群
當然或許可能應該會造成生態上的困擾之類的,或許也增加了財政上的負擔
但我會說,這是人類"最甜蜜的負荷"
無名氏
: 什麼最甜蜜的負荷,你當其他活在島上的野生動物都是王八蛋就對了?
(gnkR0IU.)(17/12/07 20:58:53)
無名氏
: 你覺得流浪動物安樂死很可憐,那流浪動物讓一個野生動物族群滅絕,從世上消失
(gnkR0IU.)(17/12/07 21:08:47)
無名氏
: 那你怎麼不覺得這些無辜的,原本就好好生活在山林裡的野生動物很可憐?
(gnkR0IU.)(17/12/07 21:12:25)
無名氏
: 都已經沉了四個月,你是哪來的時空旅人把這串推上來的啦!
(.XGczHA2)(17/12/07 21:20:45)
無名氏
: 你們可以選擇裝死不同意,但改變不了事實,狗狗就是人類"最甜蜜的負荷"
(4ndF0Qv.)(17/12/07 21:50:07)
無名氏
: 並且人們努力的大家同意,為此甚至立法,修法
(4ndF0Qv.)(17/12/07 21:51:02)
無名氏
: 一廂情願的把自我主觀的看法當成事實,我也是醉了
(gnkR0IU.)(17/12/07 22:02:53)
無名氏
: 你如果要說事實,流浪動誤會造成生態破壞,公共安全問題,這些才是事實
(gnkR0IU.)(17/12/07 22:06:20)
無名氏
: 那些都叫甜蜜的負荷,這不是自我主觀的看法,是按照法律說出來的事實,我們的法律在保障這些
(UqHmOmGY)(17/12/07 22:31:02)
無名氏
: 你邏輯堪憂,法律在怎麼說也只有提到不能虐待殺貓狗,你給他腦補成生態破壞,公共安全問題是甜蜜的負荷
(gnkR0IU.)(17/12/07 22:51:02)
無名氏
: 而這還是你的看法,不是事實,你先去搞懂看法跟事實的差異再來吧
(gnkR0IU.)(17/12/07 22:53:09)
無名氏
: 你不想承認也沒差,但我不單是可以這麼認為,也能這麼做,還有法律保障
(7u6juU7A)(17/12/08 15:03:46)
無名氏
: 襙你媽甜蜜負荷,別人孩子被死流浪破狗咬死真他媽甜蜜負荷
(YtzRXD2Y)(17/12/26 17:42:07)
.
名稱:
無名氏
[17/12/08(五)04:14 ID:1C8zZVZ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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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2251
推
>>No.202250
http://www.tanews.org.tw/info/10708
臺中流浪狗攻擊兩歲男童命危
你他媽去跟那命危男童家屬講說是甜蜜的負荷看看啊!
87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12/08(五)09:41 ID:Oaoae1/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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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2252
36推
>你邏輯堪憂,法律在怎麼說也只有提到不能虐待殺貓狗,你給他腦補成生態破壞,公共安全問題是甜蜜的負荷
並沒有好嗎?
請看一下法條
>第三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第 6 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12條:任何人不得因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事由,有下列行為之一:
>一、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之食品。
也就是說,對於野外的貓狗,禁止騷擾、虐待、傷害,當然啦,你要抓也可以用騷擾、虐待、傷害辦你
我們在看看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18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
也就是說,野外生活的保育類動物,是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
換句話說,野貓野狗對待方法,跟你在野外遇到保育類差不多
而且刑責更重
另外保育類動物只要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者。就能傷害
但貓狗要為避免對人類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有"立即危險"
也就是說要合法傷害貓狗的情況比合法傷害保育類更來的嚴格
沒有人跟你說只是不能虐待貓狗
而是要貓狗>保育類
這就是法律所給貓狗下的,我們"最甜蜜的負荷"
法律認定lol
無名氏
: 你還是在腦補,而且還在唬爛,條文裡面提到的是動物要為避免對人類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
(HvNefYTM)(17/12/08 11:46:29)
無名氏
: 有"立即危險",這邊的動物指的是包含所有脊椎動物類的寵物,並沒有單指貓狗
(HvNefYTM)(17/12/08 11:47:54)
無名氏
: 這人的嘴臉真的很噁心w明明舉出事實例證了卻裝死不看到,等一下又說浪浪很可憐,一定是人類帶壞他的www
(1C8zZVZg)(17/12/08 12:10:46)
無名氏
: 卻要那些受害者去接受他媽的甜蜜的負荷,有夠假掰www
(1C8zZVZg)(17/12/08 12:14:19)
無名氏
: 上面還是搞不清楚狀況,法條只限制在"所有脊椎動物類的寵物"跟"貓狗"
(f3hSwLCU)(17/12/08 12:43:07)
無名氏
: 也就是說不是"寵物"的野貓野狗根本就處於在一種比保育類還尊貴的情況下
(f3hSwLCU)(17/12/08 12:45:42)
無名氏
: 至於"寵物"類本來飼主就要自己管好,不能跟野生動物比
(f3hSwLCU)(17/12/08 12:48:21)
無名氏
: (´_ゝ`) 人類引進的外來貓狗比保育類的本土野生動物還尊貴,等等,我似乎有某種既視感...?
(nIoo5wMo)(17/12/08 13:09:16)
無名氏
: 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況緊急外,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並不是你說的"之虞"就能傷害
(HvNefYTM)(17/12/08 14:11:34)
無名氏
: 對於這段法律的解讀,也就只能解讀出對於條文對貓狗+寵物有了更好的權益保障這事實
(HvNefYTM)(17/12/08 14:12:05)
無名氏
: 你要自己腦補成生態破壞,公共安全問題"是甜蜜的負荷"這個看法,然後還把看法當作事實,我也只能笑笑了
(HvNefYTM)(17/12/08 14:12:33)
無名氏
: 另外你說野貓野狗根本就處於在一種比保育類還尊貴的情況,我只能說真的很悲哀,台灣的生態教育淪落至此,唉
(HvNefYTM)(17/12/08 14:13:20)
無名氏
: 你不想承認也沒差,但我不單是可以這麼認為,也能這麼做,還有法律保障
(7u6juU7A)(17/12/08 15:04:26)
無名氏
: 如果你不這麼認為,那是你認為,只要你有繳稅,那麼這些"甜蜜的負荷"你就要出錢
(7u6juU7A)(17/12/08 15:11:14)
無名氏
: 你給我弄清楚,我們可以這麼說,也能這麼做,並且把這麼做的代價加在你身上
(7u6juU7A)(17/12/08 15:13:19)
無名氏
: 我不曉得你講的"可以這麼認為,也能這麼做"是什麼意思,請講清楚說明白
(HvNefYTM)(17/12/08 15:15:34)
無名氏
: 我不口頭跟你吵了,實際行動才是真正的事實
(7u6juU7A)(17/12/08 15:16:22)
無名氏
: 另外我很好奇你對那些被流浪動物殺死的無辜野生動物有什麼看法
(HvNefYTM)(17/12/08 15:17:25)
無名氏
: "甜蜜的負荷",我們應該為此多負擔一些,我們法律也是這樣做,這就是我說的實際行動
(7u6juU7A)(17/12/08 15:26:08)
無名氏
: 啊你講的實際行動是什麼啊? 你還是沒有講個具體的東西出來啊?負擔什麼?
(HvNefYTM)(17/12/08 15:28:04)
無名氏
: 錢
(UGTcRMuo)(17/12/08 15:31:57)
無名氏
: 貼的那些新聞算下去也行啦,反正還是保護狗,而且這些"全民買單"
(UGTcRMuo)(17/12/08 15:33:44)
無名氏
: 所以你想說的是等那些流浪貓狗把野生動物都宰了,然後人們在付錢了事?
(HvNefYTM)(17/12/08 15:39:20)
無名氏
: 我們才不會付錢了事,是多花錢,確保兩者接活,就算這沒什麼效用又要很多錢也一樣
(xMslexgE)(17/12/08 15:47:54)
無名氏
: 真是莫名其妙,簡直就是流氓把某人的全家人宰了,然後國家多去蓋監獄來關流氓,錢還是用國賠的
(HvNefYTM)(17/12/08 15:48:03)
無名氏
: 反正還是保護狗www殺人犯殺了人,警察跑過來說沒關係,我們保護你wwww幹 笑死
(1C8zZVZg)(17/12/08 15:55:13)
無名氏
: 你錯了,我們國家的做法是,確定流氓沒事,並且照顧流氓,確保流氓擁有適合的環境,找到新家
(R5CRrrYU)(17/12/08 15:57:59)
無名氏
: 當然新家部份會有些補助(全民買單),也有些人確定流氓不會生下小流氓之後就讓他回去當流氓
(R5CRrrYU)(17/12/08 15:59:25)
無名氏
: 那那些受害的野生動物呢?比起流氓他們更應該是需要受到重視的一群啊!
(HvNefYTM)(17/12/08 16:00:01)
無名氏
: 明明是被迫害者,錢卻用在保護狗身上,而不是保護被迫害者,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HvNefYTM)(17/12/08 16:01:22)
無名氏
: 至於被砍的那家人能醫就醫(不會全部全民買單,有些會要被砍還醫人的自付),有時候被砍死了就是個統計數字
(R5CRrrYU)(17/12/08 16:01:41)
無名氏
: 還有全民買單我一直覺得這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這應該要由那些有養寵物的寵物飼主來納稅負責,不該是由全民
(HvNefYTM)(17/12/08 16:04:12)
無名氏
: 會跟你講說這叫“甜蜜的負荷”然後硬要你吞,不管你同意不同意
(Aw9tfdok)(17/12/08 16:05:02)
無名氏
: 你忘記一個重點了,這些浪浪是無主的,當然寵物會要主人吞,出事也是告主人
(R5CRrrYU)(17/12/08 16:07:18)
無名氏
: 原來你是反串,反串乙www
(1C8zZVZg)(17/12/08 16:09:09)
無名氏
: 但真正大問題的野生貓狗,因為沒主人,所以就是全民買單
(R5CRrrYU)(17/12/08 16:10:18)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12/08(五)14:51 ID:1C8zZVZ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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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2253
1推
>>No.202252
http://www.tanews.org.tw/info/12933
兩個月大石虎疑遭流浪狗攻擊 八月來第二次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661029
壽山山羌遭流浪狗群攻擊死亡
抱歉啦!台灣的野生動物們!
因為你們是次等公民,所以死在浪浪的嘴裡也是莫可奈何的www
請接受這"最甜蜜的負荷"喔www
無名氏
: 石虎被車子撞死的頻率高多了……
(bJqMuzXs)(17/12/10 17:14:18)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12/08(五)16:31 ID:HvNefY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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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2254
推
檔名:
1512721890385.jpg
- (25 KB, 480x360)
>>No.202252
>你錯了,我們國家的做法是,確定流氓沒事,並且照顧流氓,確保流氓擁有適合的環境,找到新家
保障流氓,友善流氓的國度,台灣
>當然新家部份會有些補助(全民買單),也有些人確定流氓不會生下小流氓之後就讓他回去當流氓
就算被抓了,只要你說你不會繼續當流氓,你就能繼續當流氓,還有全民補助,還不快來當流氓?
>被砍的那家人能醫就醫(不會全部全民買單,有些會要被砍還醫人的自付),有時候被砍死了就是個統計數字
老百姓任你砍,砍了自己會去療傷,死了你就能得到統計數字:
"平民擊殺數+1"
台灣動物版GTA5 開放公測中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12/11(一)22:14 ID:e4Of6Sy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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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2261
6推
>無名氏 : 石虎被車子撞死的頻率高多了…… (bJqMuzXs)(17/12/10 17:14:18)
沒錯!我們來看一下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429/1108021/
可以知道2011年11月6日到2017年4月29日每個月約有0.7隻石虎死於輪下
>>No.202253
這邊的可以看到不到兩個月有2隻
但請注意這邊只是"疑遭"流浪狗
不是確定,所以不能算在狗狗身上,只能說是"疑似"
另外發現的地點是路旁,所以可以算進上面的路殺
新聞裡面也有寫"人類更應該反省,是誰害牠們遠離寧靜的棲息地?"
也就是說,遠離棲息地跑到路上這點也要算進考量
但就狗狗在野外趕石虎的狀況,沒有資料
在說一次沒有資料
也就是說我們不能把野狗問題算進問題
大部份都是算路殺
非野狗殺
無名氏
: 那麼為什麼不調查呢?
(DPt0PVFI)(17/12/11 23:38:19)
無名氏
: 我覺得這還是不能免除野狗有造成問題的嫌疑耶,當然對於石虎的情況下路殺的影響大多了
(3MyWl.52)(17/12/12 00:24:47)
無名氏
: 但對於流浪動物攻擊野生動物,其他的例子也不少,像前面有人貼的山羌被流浪狗攻擊,這已是很常發生的問題
(3MyWl.52)(17/12/12 00:27:29)
無名氏
: 還有像白鼻心,穿山甲等動物,都常是野狗攻擊的受害者,這總不能裝做沒看到吧?
(3MyWl.52)(17/12/12 00:30:02)
無名氏
: 當然可以,反正不會有資料,當甜蜜的負荷囉
(WzuGiA9w)(17/12/12 08:13:53)
無名氏
: 就像上面說的,直接算進路殺,或是人類開發破壞棲息地就行了,不用算到狗身上
(WzuGiA9w)(17/12/12 08:15:28)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12/19(二)17:01 ID:/KLm.4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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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02284
3推
>無名氏 : 就像上面說的,直接算進路殺,或是人類開發破壞棲息地就行了,不用算到狗身上 (WzuGiA9w)(17/12/12 08:15:28)
老實講這就是大真理了
我知道有人會說,狗是外種
這或許沒錯
但請不要忘記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牠們今天會害到其他動物,並不真正是狗的問題
很多時候更是人類的問題
野貓野狗,或是說浪浪,更是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人們應付的責任
很多時候,我們看到野狗造成其他生物危險,我們看到的不是野狗咬死石虎 山羌
而是人類造成野生動物的危害,我們應該去反應人類的所做所為
而非只是將問題放在浪浪的身上
浪浪的問題,就是人類的最甜蜜的負荷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無名氏
: 請不要把你個人的思想強推到其他人身上,動保系統怎麼老是出一堆神經病
(rjisD7zk)(17/12/20 03:14:14)
無名氏
: 上面討論過了,這不是個人思想,是法律保證,不管你怎麼想就是要這樣做
(S63Fi4Uk)(17/12/20 09:23:25)
無名氏
: 簡直精緻完美的反串,謝謝動保,我決定傷害石虎ㄌ
(Y9jo2hXY)(18/02/13 09:10:0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12/24(日)19:00 ID:uOJ0EBR2] [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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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302
5推
>>No.202284
甜蜜的負荷?
所以你捐了多少?
無名氏
: 重點不在於個人,一個人的力量有限,而在於如何讓眾人動起來
(tU3sROno)(17/12/24 23:54:48)
無名氏
: 結論:幹話比較重要
(tSBB63po)(17/12/25 08:29:35)
無名氏
: 這不是幹話,而是真的有做出行動
(jwlD7ymE)(17/12/28 10:26:45)
無名氏
: 行動就是幹話
(fbBc21O6)(18/01/11 00:16:58)
無名氏
: 與其在這裡講幹話,不如去做一點其他的事
(wXdGW2oY)(18/01/12 18: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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