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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氣球優質外送茶賴eh22g
名稱:
小氣球外送茶
[24/03/28(四)01:10 ID:id4T6lDE] [
]
No.2347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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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孤獨寂寞 不知道怎麼發洩
又或者分手傷心找不到 生活無味
何以解憂推薦賴:eh22g 選妹頻道:
北部頻道:https://t.me/eh22ga
南部頻道:https://t.me/eh22gc
中部頻道:https://t.me/eh22gb
台灣人都在玩的 進來看看把總有適合你的 不會後悔
檔名:
170999583846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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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防疫獎金終於下來了
名稱:
無名氏
[24/03/09(六)22:50 ID:ggprvVTo] [
]
No.23470
推
[
回應
]
嗨~各位島民們
這個經驗可能比較難得
但我還是想請教一下各位
我是一位曾經在中部高譚市的蓮花醫院服務的功德護理師
在疫情期間病房也爆發過內部感染的肺炎
我們那時候每天都要穿的防護服去照顧確診的病人
尤其我們是精神科,長時間的封閉環境跟枯燥的日常
更使某些病人的精神症狀加劇.....
現在想來真的是一場噩夢
但.....隔了快要兩年了
我也從原單位離職了
可是聽說最近那一梯次的防疫獎金終於發下來了
但是當初已經離職的護理師通通都沒有領到
可是其他ICU已經離職的學妹學姊都有領到....
請問我有什麼途徑可以去申訴或是討回嗎?
檔名:
1703773147384.jpg
- (19 KB, 390x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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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數字/1個死刑 可挽救18條人命
名稱:
無名氏
[23/12/28(四)22:19 ID:rdyOpbOg] [
]
No.2344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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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2007/06/12 06:00
〔編譯魏國金/美聯社紐約十一日電〕死刑是否能嚇阻兇殺案的發生?答案是肯定的。在反對死刑力量方興未艾之際,○一年以來十餘篇的統計研究卻顯示,每一位死刑犯的處決能挽救三到十八條人命。
結論︰死刑確有嚇阻作用
科羅拉多大學經濟學教授摩坎說「科學確實得出結論,這是無庸置疑的,而該結論即是(死刑)有嚇阻作用。」他於○三年發表、○六年再度檢視相關資料的研究發現,每一件死刑的執行,結果使兇殺案減少五件,而減輕死刑判決,結果使兇殺案多出五件。
他指出︰「我反對死刑,但我的研究顯示,死刑的嚇阻奏效,我該怎麼辦?隱瞞結果?」○一年以來,指出死刑有嚇阻作用的統計報告達十餘篇;他們皆探究相同的基礎理論─如果某事的代價太高,人們會改變其行為。
研究人員對死刑與兇殺案逐年、逐州或逐郡檢視,並藉由失業資料、平均每人所得、被捕與判刑機率等因素進行解釋,找出死刑對兇殺的影響。艾默里大學教授○三年從事的全國性研究顯示,每一件死刑的執行,平均能嚇阻十八起兇殺案,其他研究數據分別是三起、五起與十四起。
休士頓大學○六年的研究發現,伊利諾州於二○○○年暫緩執行死刑後,四年間增加一百五十件兇殺案。加速死刑的執行,則能強化嚇阻作用,艾默里大學○四年的研究顯示,對死刑的爭論時間每縮減二.七五年,則可防止一件兇殺案的發生。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12/28(四)22:19 ID:rdyOpbOg] [
]
No.23442
推
部分專家批評上述論點的方法學犯了根本錯誤,因此其結論不值一顧。部分人士則認為全美每年伏法案件少到無法做出判斷,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的經濟學家沃弗斯即說︰「我們就是沒有足夠資料做任何置喙。」
曾發表「極刑是道德上需要的嗎?」一文的芝加哥大學法律學者桑斯坦說︰「如果處決兇手真能防止無辜者被兇手殺害,那麼這樣的道德估算並不簡易。主張廢除死刑者與其他像我對死刑抱持懷疑的人士,並未獲得充分理由,相信無辜者的生命有可能被死刑挽救。」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4/01/26(五)20:51 ID:6CdqwfJ.] [
]
No.23467
推
>>No.23442
玩"數字遊戲"的確是複雜社會學研究的大問題,正相關與因果關係的混亂問題也很大。
光是原PO的圖 1930~1960的數據就能解釋成處刑越少謀殺越小
從圖粗略來看 相關係數大概會~0 也就是執行死刑的多寡與謀殺率大體上無關 也就是殺多殺少對謀殺的嚇阻意義有限
---
回歸可論證的因果關係 執行死刑的確有可能降低目的為財物的謀殺 但對衝動殺人等大概率沒啥影響就是了 如果一個社群有大量的強盜殺人事件那死刑大概率很有用就是了
檔名:
1704166648374.jpg
- (89 KB, 600x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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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會對他人產生危險卻去做 犯了什麼法
名稱:
無名氏
[24/01/02(二)11:37 ID:HF7awOsA] [
]
No.23457
推
[
回應
]
(圖文無關)
想請教明知道會對他人產生危險卻去做 犯了什麽法
用例子來說,B知道A的孩子有被綁架的危機,B和綁架犯沒有任何關係,B 卻故意令到A的孩子產生被綁架的機會、而且真的被綁架了,
這樣算犯罪?
檔名:
1702716693723.jpg
- (719 KB, 1448x2048) [
]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12/16(六)16:51 ID:/n3bBBMw] [
]
No.23432
1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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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個問題想問島民們
我的阿嬤在幾十年前買了一筆土地
幾十年前交由當地鄰居管理,但未立契約,涉及不動產卻未立契約應該是無效的吧
然後這個鄰居自己把土地賣了還寄錢過來說土地賣掉了,可是首先這筆錢很少,應該是不符合地價的
其次這個交易在不動產所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應該是完全無效的吧?
之前有人循線跑來問這塊地有沒有要買賣,被阿嬤當作詐騙的打發掉了
以上發生在數十年前,可以肯定是超過二三十年
那麼問題來了
假設我去看地籍存摺,是否可以因為不動產交易的性質,主張所有未經阿嬤同意的交易無效
而如果可以循線追回這個土地,是否要被國稅局追繳地價稅
又如果是在發生繼承時出現這筆土地,是否可以因為不想繳交地價稅而放棄這筆不動產
而又追討土地時,因為已經超出租金請求的五年年限,所以無法追討其租金
那對方又是否可以追討這幾十年的稅金,以及管理土地所造成的財損?
無名氏
: >>>>假設我去看地籍存摺,確認到阿嬤名下真的有不動產的記錄的話
(/n3bBBMw)(23/12/16 16:56:13)
無標題
名稱:
臉書
[23/08/08(二)13:23 ID:hN7NOy9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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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42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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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臉書收到一則私訊
內容是造謠我朋友
我跑去問他後他說無此事
請問我能報警提告調閱ip嗎
不確定有沒有其他人收到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8/13(日)09:36 ID:rG5Xo88A] [
]
No.23422
推
可以報警
但是調閱ip的話要注意有通保法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才能強制調閱的問題
誹謗罪未達三年以上門檻,通訊軟體有權拒絕配合給ip資料喔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11/06(一)16:41 ID:VuqDreO.] [
]
No.23431
推
告訴乃論,還是你就是你朋友?
TW司法制度攪笑,產婦SUSPECT因難產而死,但TW不起訴
名稱:
無名氏
[23/10/06(五)20:10 ID:8FLQdIm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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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42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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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W司法制度攪笑,產婦SUSPECT因難產而死,但TW不起訴,不知因醫療失誤不算刑事還是吃案呢,菜說好的司法改革呢?
自閉症無法獲得醫療險的法源?
名稱:
無名氏
[23/08/20(日)11:22 ID:Vu3ypGD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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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42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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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甚麼法律可以證明說當自閉症人士自己發現身上有癌細胞、而且又是末期的時候,所有保險公司一律拒絕給予自閉症人士醫療險的法源和相關條約嗎?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8/13(日)09:20 ID:rG5Xo8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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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42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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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好,想請教一下這樣的人多不多見
之前輾轉得知有個大學教師因為在網路上造謠某位學生有發過某篇文章挨告
開庭時一直強辯作者就是該學生絕無造謠,卻提不出任何證據不斷遭檢察官駁回
開庭最後這名教師當庭對檢察官咆哮
這種敢在庭上罵司法人員的人多嗎?
聽過的頂多是不配合認罪和應訊,很少聽到有直接罵檢察官或法官的
無標題
名稱:
交易糾紛被告詐欺
[23/07/12(三)08:49 ID:7AV2eXK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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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41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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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大哥好,手機無法排版請見諒
我在今年二月有在line群二手社團販售電子商品,禮拜三對方匯款轉帳,原本談好會禮拜四給對方看寄出資訊,但因大夜班加班過度勞累沒有準時寄出,在星期五跟買家聯絡完之後達成共識說要退款處理,但因我個人戶頭裡面沒有錢所以必須等朋友轉帳給我,於是跟買家約好在當週的周日晚上23:59之前轉帳給他,結果當日我在11:00左右轉帳給他之後對方回覆:以備案提告.隔日我的所有銀行帳戶全部都被停用,而由於我當時剛好轉行,身上東西全部賣掉去賠上一個失敗的產業,負債的同時還因為沒有可以領薪水的賬戶而只能做日領現金臨時工,沒有勞健保沒有團保,我也沒有時間精力金錢去提告這些無良公司,而且提告了說不定我連這些工作都沒辦法做,這五個月來我從原本的無奈轉變為憤怒,想問一下在這種情況下我有沒有辦法跟告我的人尋求賠償或讓對方得到教訓,對方提告的時間為當週周日,我到現在還是覺得這種達成退款共識之後又馬上提告的行為很噁心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7/12(三)08:53 ID:7AV2eXKo] [
]
No.23418
推
補充時間軸
禮拜三:達成交易對方匯款
禮拜四:應寄出未寄出
禮拜五:告知買家自身狀況,買家希望取消交易、並達成共識在禮拜天的晚上23:59之前轉帳就好
禮拜六:沒事
禮拜天:晚上11:00匯款、對方告知以備案提告
後續做筆錄詢問警方對方提告時間為禮拜天下午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8/04(五)21:27 ID:qfhbFzIY] [
]
No.23419
推
實務上誣告幾乎都很難成立....
這就是濫用司法的問題,除了退案之外完全沒辦法治這些亂告人的白痴
因為司法是正當管道,除非是明顯的誣告或偽證,否則也很難起訴及要道任何賠償
同業條款是否涉及親屬?
名稱:
無名氏
[19/08/28(三)15:07 ID:jQicBS4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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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102
推
[
回應
]
最近親戚通知我們家裡所有人若是從事特定類型的職業就會被某大公司告上法院 因為該親戚入職該公司而同業條款規定所有親屬也在規範內 請問這種條款合法嗎?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9/01(日)12:24 ID:GGBU.DSk] [
]
No.23103
5推
那個親戚是怎樣和你們說明的?
不然這方面出問題應該是和公司簽約的那個親戚要負責
比較懷疑是親戚搞不清楚合約要求的親等範圍內
有沒有人在做同類型工作
他急著想要搶這飯碗又不想背責任
就先簽了約然後反過來叫你們不可以去做同類型工作
無名氏
: 魯蛇待過的公司就會對員工身家調查 只要調查到親人有在其他公司從事類似職業就會把員工跟其家人全部告一遍
(71kIQAS6)(19/09/01 17:40:38)
無名氏
: 就是看員工要選擇賠錢了事還是跟公司律師團花時間周旋
(71kIQAS6)(19/09/01 17:41:30)
無名氏
: 就是看員工要選擇賠錢了事還是跟公司律師團花時間周旋
(B.OL25d.)(19/09/01 17:41:31)
無名氏
: 對許多公司而言這種割韭菜也是收入來源 特別是那種R&D要時間的公司割員工韭菜甚至能割到收支平衡
(B.OL25d.)(19/09/01 17:45:20)
無名氏
: 而這種現象是不會在合約中說明的 只有看到身邊的同事一個個被收割才會知道
(B.OL25d.)(19/09/01 17:47:4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9/02(一)13:46 ID:epJNoK5o] [
]
No.23104
推
重點是告得成嗎
這工作是有什麼獨特的秘密性嗎?
如果當事人被告還能理解
畢竟牽涉到工作秘密性等問題
但親人被告就太奇怪了吧
假如是住很遠的親戚也從是同樣工作也算?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09/02(一)14:54 ID:TEciplwM] [
]
No.23105
推
>>No.23104
在台灣還告得成 只要工作涉及技術開發基本上員工是輸定的 因為員工很難證明自己沒有將公司的技術資訊以任何形式帶出公司 公司卻很容易證明你將技術性資訊文件帶出(特別是那種會讓人做到得把工作帶回家思考的工作)
魯蛇有兩家親戚就是這樣破產的 因為兩位表兄姊剛好讀的科系類似在兩家公司從事的又都是同學群的開發工作 兩家就都被告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9/10/22(二)15:25 ID:HdePWNl2] [
]
No.23116
推
半瓶水路過,怎麼聽起來怪怪的
如果是親戚被告還勉強說得通
受僱人親屬根本不是契約當事人
好奇問一下島民太太這種告下去是不是當事人不適格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5/26(五)22:48 ID:4vKpZwHw] [
]
No.23410
推
所以到底是哪行業的公司啊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5/26(五)22:58 ID:953l9mkQ] [
]
No.23411
推
>>No.23105
那有實例跟判決書嗎?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7/11(二)18:37 ID:Q2Fz8e4M] [
]
No.23416
推
原PO路過 後來發生很多事情很多但後來發現就只是那名親戚的上司"們"垂涎親戚兒子的...發明(一個程式) 蹭不到對方又打算離職就試著騙目標親屬(開版的事情) 後來還激化成上門堵人與恐嚇最後直接找警察處理了
標準的人為財死 蹭不到就偷(直接偷親戚兒子的加密硬碟) 偷不到就騙(騙親戚家裡老人) 騙不到就搶(派人去親戚家堵人+跟拍親戚小孩恐嚇)的那種事情(然後警察就發揮作用了)
後來事情鬧得一團亂後親戚兒子有說明狀況...他與朋友合寫程式(也就是接了私活)時測試數據因為公司內部網路監控洩漏 剛好洩漏的只有他留在電腦內的"測試結果"結果誘使他公司的相關人員走上犯罪的道路
檔名:
168848469487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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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7/04(二)23:31 ID:rZLDQrGk] [
]
No.2341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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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先無罪釋放
再跟你說找到新證據
檢方真會辦案
檔名:
1677940712629.jpg
- (171 KB, 858x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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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名稱:
請問老闆這樣講,沒有法律問題嗎?
[23/03/04(六)22:38 ID:IeLrgQD2] [
]
No.23401
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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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硬要員工衝業績的方法,怎麼感覺像是拿員工的考績在威脅,實在不想噴自己的錢去做,又怕被老闆報復...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6/21(三)02:13 ID:k/O7ClOE] [
]
No.23412
推
https://jy.gamexdd.com/Index/redirectgame/jy270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6/30(五)14:49 ID:Jv/W1hiA] [
]
No.23413
推
你可以PO到爆料公社看看
檔名:
164727583727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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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兒少條例修法
名稱:
無名氏
[22/03/15(二)00:37 ID:fpXcK9N2] [
]
No.23294
推
[
回應
]
感覺最適合在這裡討論所以開串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cc7bed3d-a7af-4657-9506-3e126eee62ae
內有修正法條,有幾個重點值得注意:
第2條的色情物包括了「性影像」、「圖畫」、「語音」,
「圖畫」指「素描、漫畫、繪畫」,圖畫是2015年修法納入的,但明確提到漫畫好像是第一次?
第8條新增了「限制瀏覽」,在有第四章犯罪情事時應限制瀏覽或移除網頁,而第52條之1可處罰境外犯罪,所以外國網站應該也可限制瀏覽。
綜合上述,既然漫畫也在禁止範圍內,那麼pixiv、e-hentai等網站也可能限制瀏覽嗎?
歡迎大家正經討論。
有回應 44 篇被省略。要閱讀所有回應請按下回應連結。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2/04/23(六)02:20 ID:vM.GSTHk] [
]
No.23350
推
>>No.23344
>>No.23345
這幾句話已經跟原題目完全沒關係了,
講不過沒關係,看不懂我給台階下的地方也沒關係,
但是要開無關的東西去開一個新串
我還是忍不住......先回一點好了
>>事實上,美國目前的淫穢法是適用成人色情的:
>>而聯邦政府仍然試圖在保守地區起訴成人色情片業者,在2003年與2006年有案例。
大失,講不出東西要開始講真人了嗎?
大失是要證明大失已經忘了原題目了嗎?
>>台灣關於色情的兩個釋憲案:
英文不好沒關係,這個判決是我特地找出來的,打大失臉的滿地都是,
我看得懂中文所以找出來的當然是有其意義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82268
1.吳男不構成刑法販售陳列猥褻物之罪
2......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
中文的能看懂吧?看得懂的話,能知道我原本還要講啥但是沒講出來?
>>No.23347
我上面(No.23317)早就提過維納斯女神雕像了
我的結論也給了,大失你現在連我一個月前的東西都還沒趕上
我原本以為我知道大失的程度在哪 只是沒想到還是高估了好幾個N次方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2/04/23(六)06:30 ID:vM.GSTHk] [
]
No.23351
推
檔名:
1650666605288.png
- (45 KB, 1013x449)
>>No.23346
關於台灣的部分,想想一起講完好了
只是最後真的很難不去問大失是不是連中文都不懂
上一次改版可以看這個哈哈姆特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60965606
不只我提的判例,裡面提到的都已經是在(2019那次的)修改前判的,為什麼能判?
407/617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吐槽 大失你教我好了,怎樣才能不認為大失在證明他不懂中文?
"而猥褻沒有定義"?
407,民國85年07月05日
定義好定義滿,從民國85年就有
是不懂中文?
617,民國95年10月26日
...其適用不受本解釋之影響...
附圖就是當時的27/28,不用感謝我了
是不懂中文?
大失你知道嗎
你提出來的東西就是在說台灣這些是非法的,被抓被罰被關全部是合法合憲
而且是至少是從民國85年開始
我不講台灣就是因為早就行之有年,法條只是越來越完整
最後,我不想強調這些事
1.今年是2022年,民國111年
2.大失原本的題目是"本次兒少條例修法"
扯美國?扯過去?外加幻想以前沒有!?
不敢講現行法律的時候大失你就應該刪文了
敢講出"討論"這個字眼的人連台灣這多少年怎麼判的都不知道.....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2/04/25(一)02:30 ID:h9.XT6dM] [
]
No.23354
推
經由網友指證 我不應該只是點出哪裡錯,應該直接列好列滿
要不下一個倒楣的不知道是哪一個國家(語言)
雖然我回了我只看得懂這兩個語言....
>>No.23345
407:
大失版
>>釋字407認為「猥褻出版品」與「藝術性、醫學性、教育性等出版品」是不同的,而猥褻沒有定義。
原文版
猥褻出版品與藝術性、醫學性、教育性等出版品之區別,應就出版品整體之特性及其目的而為觀察... (後面還有幾句)
理由書第二段後半:
猥褻出版品當指一切在客觀上,
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
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
有礙於社會風化之出版品而言。
大失你這明明白白的"詐欺"還是應該說"偽造文書"?第幾次了?
617:
大失版:
>>認為「猥褻物」可分為兩類:硬蕊與軟蕊
....改成大失幻想版好了
"解釋文"
"理由書"
"部分不同意見書"
大失你把最後一部分當作結論來講,如果不敢承認這個釋憲就不要提
這不只是"詐欺","偽造文書"
是要對應我說的"這是看到關鍵字就能高潮"?
大失版:
>>不論是軟蕊猥褻物還是具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的作品都可以同時具有「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
1.硬蕊軟蕊是大失套回來的,原文沒有 我下一篇會順便婊這個
2.原文有"價值"這個字: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
有"藝術性"有"藝術性價"值是兩回事
同上,不要把"部分不同意見書"當作最終答案
複製貼上:
不只"詐欺","偽造文書"
是要對應我說的"這是看到關鍵字就能高潮"?
>>釋字617認為「猥褻物」可分為兩類:硬蕊與軟蕊
沒這東西的
大失不要改原文,因為你無法改變歷史,只是讓我說大失你又*N犯詐欺/偽照文書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2/04/25(一)03:07 ID:h9.XT6dM] [
]
No.23355
推
>>No.23345
>>No.23346
部分不同意見書,就是沒有通過(應該說投票人數少的那邊)
上面說過了這裡再說一遍,你列的都是在這裏面的,大失你頂多說有大法官不支持,不支持但是最後還是簽下去了
>>軟蕊無特別定義
硬蕊與軟蕊,除了是在"部分不同意見書",
這位躺槍的林子儀大法官原文這這樣寫的:
硬蕊:...之所謂硬蕊(hard core)猥褻資訊或物品
軟蕊:...之非硬蕊之一般猥褻言論或資訊
>>美國的法律與實務
大失你是說你幻想的 還是美國現行的?
>>米勒測試
米勒測試? J.S.Miller? Miller v. California?
>>其實兒少條例一直有包括「圖畫」
大失我也可以說一直有包括有"電子訊號","其他物品"
>>8 U.S.C. § 1460,刑法175條
都跟未成年沒關係
不是在講兒少法?要講去開別篇
>>同樣地617也沒有給「猥褻」做定義
講過了
(最後來看這個,笑死)
>>往下翻可以看到意見書
原來大失是知道是"部分不同意見書",怎麼明知道還當作是整個釋憲的結論!?
>>No.23347
這有削到一點點我所謂的旁敲側擊,幾奈米吧?
還是我一個月前寫的,可悲的是大失在超過一個月後也還沒到這地步
>>他們是不想對"obscene"做定義還是不想對"嚴肅"做定義?
>>然後有沒有發現我前面說的"藝術"就是在指這件事?
大失你之前舉例(我說"英文很好"或是"旁敲側擊")的都是在用這點去推,而且都往藝術上面扯
我就不再提維納斯女神雕像這例子,原因之一就是"藝術"的定義比"obscene"更難更沒有人想碰
要知道啥要往藝術上面扯
而不是靠幻想還要改來改去
"美國的判例不一定採納"
"的確在美國二次元不一定保證合法"
"至少二次元在加州是合法的"
**那些狗屎般的翻譯,跟斷章取義,跟眼瞎,我就算不提也還是存在的,而且連中文都倒楣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2/04/25(一)03:10 ID:h9.XT6dM] [
]
No.23356
推
最後補充一個小故事
>>No.23309
這故事我不知道有沒有成行,但是合法蘿莉那次有,而且有見到更多立委
那段期間有人(數量不明)在網路上宣傳"日本合法","美國合法"
還去那些立委/還是他們助理的臉書灌滿
大失你做的事情就跟他們一樣,我是懶的去懷疑上次大失你有份
在這超級助攻的情況下,
結果?現在這樣就是結果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2/04/26(二)02:44 ID:vZqlhU8U] [
]
No.23358
推
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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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23351&23354
雖然只要是正常成人應該都可以了解這3個東西那個有法律效力
"解釋文"
"理由書"
"部分不同意見書"
不過會拿"部分不同意見書"當作答案的還有臉講法律,我的確不能怎樣,只能拿來當素材
雖然是個超low素材,還是有人回我說應該把這個也堵上,原因是看到都覺得丟臉.....
(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 (新)憲法訴訟法
我列新法,目前現行的法律
明定了那些有法律效力,效力範圍:
第33條:判決應作判決書,記載下列事項:
一共十個,不列了
第35條
1: 大法官贊成裁判之主文...得提出協同意見書
2: 大法官贊成裁判之主文...得提出部分或全部之不同意見書
這裡說明所有的"意見書"都不屬於判決書之內的
第38條-1: 判決,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
我是不知道要缺乏多少東西才會認為一個法律定義裡面有相衝的時候竟然是"本文"輸
有人提出來之後,想了大約一毫秒,大失的中文程度的確是完全不用相信的,是在太對了...
這邊用617,說明大失怎麼打自己臉的
相關範圍
A.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23 條
B.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5 條
C.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 27、28 條
C.被除外了,我上面講的"其適用不受本解釋之影響"就是指這個
A沒啥好提的,唯一有效範圍的就是B
就算不提軟硬,
這位躺槍的大法官也明確指出其論點是對於B的,看註12就知道(附圖就是)
原因就是C被排除了,扯不上關係
大失的解讀,恩,大失要不要在法律版評價一下這些犯了那些法律?
>>釋字617認為
>>所以釋字617其實意味著
>>釋字617於理由書引用了
無標題
名稱:
數位中介法
[22/08/19(五)01:13 ID:UCDMHLGM] [
]
No.23377
推
數位中介法.........
....或是公開傳播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圖像,可能因此負有刑事或民事責任。
大失你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你到底做了多少贊成的事情,然後列表出來現在還多坑到了那些東西www
這就是我婊大失的原因,直接相關的法律已經夠可怕的,衍生法律更可怕
以上只是提醒請大家去感謝大失
我稍微講一下正確的反對方法,
只要方法是對的都是OK的,但是千萬記得每一個得分開作而且絕對不能"混"或是"混其他東西"
1.藝術
維納斯石像就是這類
這沒得講,也不用去做
敢定義"藝術"的法官絕對比敢定義"猥褻"少個幾百萬倍
2.創作類
正常看到的都是這類,
大失拿出來的原文都是這種:(有害)"創作","非真人"之類的
千萬記得只挑"一類"出來,當混了任何其他東西之後就會出問題
看大失引用的東西,跟,大失自己加上去的解釋
一比較之下只會是一個大失社死現場
死自己就算了
就是因為"社死",被扯上的論點也會被貼上同樣的標籤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1/10(二)21:35 ID:7d5UwJLo] [
]
No.23393
推
所以簡單來說 以後畫未成年本本的作者都犯法了?甚至是同人圖也不行?
這也太可笑了吧 中國都沒這麼誇張 至少還能看到他們在畫蘿圖放到P網 台灣卻不行?
sage
名稱:
sage
[23/02/09(四)09:18 ID:HiR5SIdI] [
]
No.23398
推
>>No.23393
這麼舊的就不用推起來了
現在的潮流就是這樣,就算是日本也有類似的法案(跟抗爭)
我不知道這風頭過不過得去,過不過的了,但是在大失的全力推銷之下
台灣一定會更順利的通過這種議題的法案
數位中介法還好是太貪心沒過
這種用一個"被高度支持"的東西夾帶"其他"一起闖關其實也很可怕
sage
名稱:
sage
[24/02/03(六)01:48 ID:lJSXJfhU] [
]
No.23468
推
看看最近的i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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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32607123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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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台灣公司網
名稱:
無名氏
[23/03/20(一)23:27 ID:tuU.jkyc] [
]
No.23402
推
[
回應
]
請問台灣公司網搜尋到的
負責人、董監事、經理人
有沒有可能搜尋到的是【同名但其實是不同的人】?
https://www.twincn.com/Lq.aspx?q=%E7%8E%8B%E5%BF%A0%E4%BF%A1
像是我搜尋的【王忠信】
有沒有可能是好幾個不同人但同名的【王忠信】?
謝謝島民幫解惑
https://www.google.com/maps/d/edit?mid=1EvM6DuVLmnP2g4VO8K-HduqHP7Ps9yY&usp=share_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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